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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增《淘寶價格發(fā)布規(guī)范》公示通知

    2024-05-17| 17:19|發(fā)布在分類/營銷引流|閱讀:40

    各位敬愛的賣家: 為維護和保證淘寶安康的價錢次序,標準賣家誠信合規(guī)地展示商品/效勞的價錢,淘寶現(xiàn)明白價錢管理相應標準。


    本標準內(nèi)容于2015年5月15日停止公示,將于2015年5月22日正式生效。 詳細內(nèi)容如下:淘寶價錢發(fā)布標準一、商家在淘寶(含淘寶、天貓、聚劃算等平臺)發(fā)布商品/效勞時填寫的一切價錢,均應嚴厲恪守法律規(guī)則、遵照市場規(guī)律,確保能夠提供任一價錢的合法根據(jù)或可供比擬的出處。商家不得虛擬原價,不得虛假促銷。二、淘寶對商品/效勞的價錢展示提供多種方式。1、商家在商品/效勞發(fā)布頁面填寫一個價錢、且不運用任何工具對該商品/效勞停止營銷的,商家初始填寫的價錢即為擬成交價,寶貝在前臺僅展示一個價錢。2、商家在商品/效勞發(fā)布頁面填寫一個價錢、且運用工具對該商品/效勞停止營銷的,則此時商家初始填寫的價錢并非該商品/效勞的擬成交價,它會由于商家運用工具而在寶貝展示時被系統(tǒng)劃上橫線(“劃線價”),以示與擬成交價的區(qū)別(劃線價圖例: 擬成交價圖例:)。三、商家對商品/效勞的價錢展示方式具備自主管理的權益。1、商家請求商品/效勞僅展示一個價錢(即擬成交價)的,商家在商品/效勞發(fā)布頁面僅填寫一個價錢、且不運用任何工具停止營銷。商家可隨時返回商品/效勞發(fā)布頁面修正價錢。2、商家請求商品/效勞既展示擬成交價、也展示劃線價的,商家填寫初始價錢后運用工具對商品/效勞停止營銷,寶貝會由于商家運用工具而在前臺展示多個價錢。3、商家運用折扣類工具對商品/效勞停止打折促銷的,商家應當確保打折的基準價為商品/效勞的原價,并對原價、折扣、擬成交價的真實性、精確性、合法性擔任。*4、商家運用其他工具對商品/效勞停止營銷的,商家應當對一切劃線價、擬成交價的真實性、精確性、合法性擔任;劃線價必需為滿足法律及本標準規(guī)則的真實價錢。四、商家報名參與淘寶組織舉行的折扣類營銷活動,應當依法提供原價,并依照原價的基準真實打折。商家參與淘寶組織舉行的其他營銷活動,能夠依照淘寶的請求提供相應的活動價錢,且商家應承諾一切價錢均滿足本標準第一條的規(guī)則。五、商家有任何虛擬原價、虛假促銷行為的,商家應承當一切的違法義務。 * 依據(jù)《國度開展變革委關于<制止價錢狡詐行為的規(guī)則>有關條款解釋意見的通知》的規(guī)則,原價是指運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(nèi)在本買賣場所成交的有買賣票據(jù)的最低買賣價錢;如前七日內(nèi)沒有買賣價錢,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買賣價錢作為原價。法律制止任何虛擬原價的行為,運營者一切的打折促銷應在原價根底上停止。 感激您對淘寶的支持與關注! 淘寶 2015年5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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