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東商家虛假宣傳違規(guī)細則-京東問答電商問答
2023-01-21| 14:09|發(fā)布在分類/淘寶知識|閱讀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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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主題京東商家虛假宣傳,京東嬰幼兒,京東問答。
為了規(guī)范商家經營行為,維護京東平臺買賣秩序,提高商品品質,京東平臺推出商家虛假宣傳的相關細則。那么,京東平臺究竟是依據什么情況認定商家“虛假宣傳”,發(fā)現商家進行“虛假宣傳”呢?
1、虛假宣傳是指哪些情形?
虛假宣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1)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;
2)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產地、用途、質量、規(guī)格、成分、價格、生產者、有效期限、銷售狀況、曾獲榮譽等信息,或者服務的內容、提供者、形式、質量、價格、銷售狀況、曾獲榮譽等信息,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,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;
3)使用虛構、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、統計資料、調查結果、文摘、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;
4)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;
5)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、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。
2、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規(guī)格、成分等與實際情況不符,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都存在哪些行為?
1)食品類虛假宣傳
①普通食品虛假宣傳保健功效(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38條規(guī)定,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,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。);
②保健食品虛假宣傳醫(yī)療功效(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18條規(guī)定,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的內容);
③營養(yǎng)成分含量宣稱虛假宣傳(根據國家標準GB28050-2011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(yǎng)標簽通則》相關規(guī)定,描述食品中能量或營養(yǎng)成分含量水平的聲稱如“高、低、無”等,需滿足一定的含量聲稱的要求和條件,如低脂需滿足營養(yǎng)成分中脂肪含量≤3g/100g固體或≤1.5g/100ml液體)。
2)化妝品類虛假宣傳
①普通化妝品虛假宣傳特殊化妝品功效(根據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發(fā)布的《化妝品命名規(guī)定》,化妝品禁止超范圍宣稱產品用途,如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得宣稱特殊用途化妝品作用。);
②化妝品虛假宣傳醫(yī)療功效(根據《化妝品監(jiān)督管理條例》第37條規(guī)定,化妝品禁止標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(yī)療作用的內容)。
3)母嬰類虛假宣傳
①普通食品虛假宣傳嬰幼兒輔食(根據《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》,嬰幼兒輔助食品,是指供給6月—36月齡嬰幼兒食用的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和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以及6月—36月齡嬰幼兒及37月—60月齡兒童食用的輔食營養(yǎng)補充品。嬰幼兒輔助食品的申證類別為特殊膳食食品,其類別名稱為: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,執(zhí)行標準為GB10769;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,執(zhí)行標準為GB10770;其他特殊膳食食品(輔食營養(yǎng)補充品),執(zhí)行標準為GB22570。)
②嬰幼兒配方奶粉虛假宣傳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或保健作用(根據《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》,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含有(一)涉及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;(二)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;(三)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、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、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;(四)對于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產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質,以“不添加”“不含有”“零添加”等字樣強調未使用或者不含有;(五)虛假、夸大、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;(六)與產品配方注冊的內容不一致的聲稱。)
4)醫(yī)療器械類虛假宣傳
①醫(yī)療器械功能超范圍宣傳(根據《藥品、醫(yī)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》第6條規(guī)定,醫(yī)療器械廣告的內容應當以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、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內容為準。醫(yī)療器械廣告涉及醫(yī)療器械名稱、適用范圍、作用機理或者結構及組成等內容的,不得超出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、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范圍。)
②醫(yī)療器械功效夸大宣傳(根據《藥品、醫(yī)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》第11條規(guī)定,醫(yī)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“安全”“安全無毒副作用”“毒副作用小”;明示或者暗示成分為“天然”,因而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。)
5)3C家電類虛假宣傳
①家電類虛假宣傳靜音性能(家電類產品宣傳靜音實際噪音分貝應在國家《聲環(huán)境質量標準》對于居民區(qū)內環(huán)境噪音的限制要求50分貝以內,同時取得第三方檢測機構的靜音認證證書,并注釋相關提示信息,防止誤導消費者以為在任何環(huán)境下都是靜音狀態(tài)。)
②移動電源容量單位虛假宣傳(根據國家標準《信息技術便攜式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(guī)范》,移動電源的額定容量是由制造商標定的移動電源的有效放電容量,單位為安培小時A·h或毫安小時mA·h。)
③手機數碼類虛假宣傳防藍光功能(根據中科院相關網站的測試報告,415~455nm波段藍光屬于有害波段,長期接觸確實會對眼睛產生不可逆?zhèn)?,手機、電腦、電視等產品宣傳屏幕防藍光功能需取得相應權威檢測報告,防止誤導消費者造成使用安全隱患。)
6)服飾類虛假宣傳
①材質含量宣稱虛假宣傳(國家標準GB/T29862-2013《紡織品纖維含量的標識》,僅有一種纖維組成的產品,在纖維名稱的前面或后面加“100%”,或在纖維名稱的前面加“純”或“全”表示,如“純棉”、“100棉”)
7)酒類虛假宣傳
①誘導飲酒(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23條規(guī)定,酒類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:誘導、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(jié)制飲酒;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、增加體力等功效。)
8)其他虛假宣傳
①絕對化用語(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9條規(guī)定,廣告不得有使用“國家級”、“最高級”、“最佳”等用語。)
②未獲得專利商品卻宣傳專利(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12條規(guī)定,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,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。未取得專利權的,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。)
③商品廣告使用虛構的數據(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11條規(guī)定,廣告使用數據、統計資料、調查結果、文摘、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,應當真實、準確,并表明出處。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,應當明確表示。)
3、短期內商家會被多次投訴么?
京東平臺處理投訴及商家接到投訴后進行整改需要時間,同一權利人在3日內對同一商家的投訴視為一次投訴,即在對商家開具違約單的3日內,如同一權利人再次對該商家提出投訴,不視為第二次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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